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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管理

实习期间填写实习周记相关流程

作者:会员部-实习人员管理   日期:2016-02-19    阅读:143,509次
   实习人员在领取实习证后就可登入东方律师网,进行相关周记的填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填写周记操作流程 :

   1.用自己的司法考试资格证号码(a开头的)作为用户名、短信发送至本人手机中的八位随机密码登入“东方律师网”进入会员中心的“个人信息”,点击“实习周记”进入填报周记界面,开始填写周记;

 

   2.根据个人实习情况,合理安排填报周记时间,并及时网上提交。(一个月内的实习周记可以补填)

 

    3.实习周记在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后再全部打印与其他材料一并交至律师协会。

 

  二、实习周记网上填报的要求:

     1.一般以实习人员一周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心得作为一周周记的主要内容。(字数无要求,内容需与实际情况相符);

      2.考虑到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的工作量、所在律所的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实习律师在没有相关业务或者本人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如参加集中培训或者因为国定假日期间没有相关业务内容可写),实习律师可将这段期间自己学习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对某个案列的思考或者对有一些法律热点问题的剖析作为周记内容。

    3.指导老师须在该实习人员实习满半年时,需对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进行点评或者小结(书面意见),并签署姓名,律师事务所盖章进行确认。

     4.在实习期满后提交的实习周记需装订“封面” ( 点击可下载 /file/upload/20130815/20130815141029_d7a7fd764d9c4db98e5788374aaa4c0d.doc)、“封底”(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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