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
a.专职律师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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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供律所介绍信、新所的录用单、原所退工单(红色联)、行政许可决定书,送交“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 |
b.成立新所转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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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供律所介绍信、新所的录用单、原所退工单(红色联)、新所成立批文,送交“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 |
c.律师助理、实习律师、行政人员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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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供律所介绍信、新所的录用单、原所退工单(红色联)、《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调入(出)人员备案表》(进、出各一份),送交“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 |
所需材料清单
1.退工单(红色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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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用退工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ztg/index.jsp)办理用工后打印(加盖公章),或直接前往各职介所办理用工后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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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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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用工网(http://www.12333sh.gov.cn/ztg/index.jsp)办理用工后打印(加盖公章),或直接前往各职介所办理用工后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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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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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注明办理事由,盖章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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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调入(出)人员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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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东方律师网”网上注册后,填写、下载、打印并盖章,携带至“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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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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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须经市司法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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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所成立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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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须经市司法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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