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合作 创新 发展 ——2010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论坛
日期:20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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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现代法律顾问服务市场的需求,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首届 “交流、合作、创新、发展——2010博和法律顾问服务论坛”,于2010年10月29日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圆满举行。普陀区司法局公律科朱松杰科长、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苏惠渔教授、杨兴培教授、庄建伟教授、薛进展教授、刘正浩教授、戴永盛教授、来自26家法律顾问单位的嘉宾代表以及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兼职律师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其依托于华东政法大学的理论背景,成立之初便确立了 “专业化”、 “团队化”和 “综合性”的发展目标。成立以来,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博和律师中,有90%以上具有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有十余名律师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及博士生导师职务。基于这样的专业背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成为博和所最重要的优势之一。本次 “交流、合作、创新、发展——2010博和法律顾问服务论坛”,就是博和所理论结合实践战略的一次实践。
本次论坛,对于提高沪上律师法律顾问服务水平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通过交流,广大顾问单位了解了法律顾问服务在公司运行、内部治理及市场经营中的作用,律师也了解了广大顾问单位最为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相信通过类似的交流,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乃至上海律师界的法律顾问服务水平定能更上一层楼!
相互支撑共同发展 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林东品,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今天,对于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公司法律顾问业务是现代律师业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如果没有较为领先的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水平,则很难在现代商业竞争中获得优势。博和所自创办之初,便确立了“综合性、专业化”二者并存的发展目标,应当说,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没有高水平的公司法律顾问业务,是不可能的。今天这个论坛,是博和所第一届法律服务论坛,在这个 “开山之作”中,之所以选择“法律顾问服务”作为主题,就是因为这是博和所最为重视的一项业务,是博和所要大力发展的一项业务,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能够让博和所的法律顾问服务水平更上一层楼。
不仅如此,市场主体的一切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而企业的目标是追逐效益,往往对于自身行为的法律风险缺少必要的审查,这种情况下,专业法律顾问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优秀的法律顾问服务不仅应该在风险发生时减少企业的损失,更应当在事前避免风险的发生,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应当帮助企业增加盈利。希望通过今天的论坛,能够使各家企业得到更优秀的法律顾问服务,从而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更上一层楼。
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减少风险
严赞来,上海东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怡建设是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等三个一级资质,同时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等资质的综合性施工企业。近些年来,东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但在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方面总是会遇到许多法律难题。
博和所在建筑工程纠纷这一块领域有很深的专业功底,经验也比较丰富。尤其是在面对重大经营决策时,博和总是能为我们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保障我们的重大决策在法律上能够选取最佳的方案。在博和团队的帮助下,这两年来,企业的合同经营风险、人事劳资纠纷大幅减少,有效节省了企业的资源。
先进的经营理念、科学的管理模式、完善的市场运作体系是企业成功的保障。相信在与博和所的相互配合之中,东怡公司定能做强做大,成为全国领先的建筑产业企业。
未雨绸缪五个作用保驾护航
庄建伟,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房地产法研究所所长、研究生导师
企业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通常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预测作用。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2.咨询作用。企业随时可以就所遇到的问题向律师顾问咨询,能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来出谋划策。
3.策划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充当代理人和直接聘请其他律师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其不同之处就在于能否更好地策划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事前保证胜诉。
4.避让和代理作用。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代理人,在企业遇到麻烦时,不仅能提供法律依据,而且能使企业负责人加以回避,而由律师代理出面推挡,并起着良好的制约作用。
5.威慑作用。人与人交往出现不同的态度,是由一运载方身份和地位不同而引起的。律师是国家承认的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利的 “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就会给对手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
法律服务想企业所想排忧解难
傅朗,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
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总即:企业需要的、企业无法处理的、企业来不及处理的法律事务。
一、公司常规合同审查。在这些常规服务中,需要律师有着相当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同时了解、掌握顾问单位实际情况。
二、协助处理劳资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长,劳资双方矛盾空前对立。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要协助企业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劳资关系风险。
三、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于公司成立、变更、股东调整等事项,需要律师提供专业意见。不仅要求律师对公司治理模式有深入研究,且还要具备有非常丰富的操作经验。
四、对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如对并购、房地产等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帮助客户分析每一个可能存在的问题,尽量规避每一个法律风险。
五、应急事件处理。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非常着急的事件,律师要能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处理,避免自身原因导致客户损失。
夯实基础服务与风险意识并存
朱宇晖,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英国华威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
博和所应当在日后的法律顾问服务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夯实专业基础,提高业务能力。每一名律师都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注重平时的业务学习和研讨,总结交流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心得体会。
二、加强团队合作,提升专业程度。作为一名律师,不可能熟悉和精通每一个法律领域,需要精通不同领域的律师组成团队,加强团队合作。
三、注重日常联系,加强双向交流。只有真正了解客户才能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提供好法律服务。律师要及时整理寄送与客户经营有关的法律资料,让企业决策层能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注重风险意识,提升风险防范。作为法律顾问,对企业的法律服务,要从事后的补救变为事先的防范,一方面要注重企业日常文本的修订和审核,另一方面不定期组织专门的法律培训,让企业员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就形成比较好的法律意识。
互利互赢搭建律所与企业平台
朱松杰,普陀区司法局公律科科长
很高兴看到这么多法学界、律师界、公司界的同仁汇聚一堂,在沟通交流中共同探讨公司法律顾问的发展与完善。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是顺应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在 “互利共赢”的现代合作机制下,企业与律师之间的对话尤为重要,博和论坛为律所与客户之间提供了了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不管是对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还是对企业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今天我们论坛的主题是关于凯发首页官网登陆法律顾问的 “交流、合作、创新、发展”。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既要是企业专业的旁观者,又要是企业及时的防疫员,不仅要保证提供意见的客观性,更要保证意见的专业性与及时性,以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交流合作是实现企业和律师事务所之间双向合作的最佳方式。借助今天这个难得的平台,我希望各位律师、各位企业家能够畅所欲言,积极发言,也预祝此次论坛圆满成功!